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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贾兰被判死刑之后

1999-07-07 来源:生活时报 本报记者 李玉东 我有话说

1999年6月29日上午,在土耳其的伊姆拉勒岛,由安卡拉第二国家安全法庭的三名法官组成的审判团一致决定,根据土耳其刑法第125条,以叛国罪判处奥贾兰死刑。

没有轻松感的胜利

去年10月以来,奥贾兰避难和被捕事件在国际上搅起一阵阵风波,对奥的审理自然也就成为世人关注的热点。从5月31日开庭审判到宣读判决书,历时约一个月,近千名当地和外国记者到现场进行了报道。最后的宣判结果实际上在追捕奥贾兰之时就已确定无疑。

然而,这一早在人们意料之中的宣判结果并没有使土耳其感到胜利后的轻松,土国内对执行死刑的后果争议很大,土在国际上也面临很大压力。首席法官奥卡伊在宣读判决书后对记者说:“判处死刑不是件好事,但法律上有规定,我们必须执行,我们的职责是确定罪行,就我本人来说我是反对死刑的。”

主张判处死刑的人认为,奥贾兰作为库尔德工人党首领对近3万人丧生负有责任,是本世纪最大的恐怖分子,应当对其执行死刑,这个问题不容讨价还价。要求免除死刑的人认为,审判奥贾兰一案可能为土耳其创造新的机会。如对奥免除死刑,土耳其国内的暴力活动可能会结束,库工党可能瓦解,国内因此出现和解气氛。另外,可以防止有暴力倾向的人投奔该组织,短期内可以遏制库工党的东山再起或新恐怖组织的产生。

欧洲许多政治家和知识分子反对处死奥,他们认为奥不是恐怖分子,库工党也不是恐怖组织,这些人正在发起拯救奥贾兰的运动。欧洲国家和组织普遍反对这一判决并提出应改变判决。意大利认为,判决是不公正的,如果土耳其执行死刑,应将土开除出欧洲的一些组织。欧盟反对死刑,英国呼吁欧盟干预此事,把死刑改为监禁。俄罗斯和瑞士等国认为,如果绞死奥,土的恐怖活动会加剧,建议和平解决这一问题。联合国负责死刑问题的特别监察员致函土外长,认为审判不符合规则,要求不对奥执行死刑。

奥案缘何涉及欧洲

土耳其法律中有死刑规定,目前有36个死刑决定经上诉法院核准后在议会等待批准,但议会自1984年以来从未批准过任何死刑决定,土耳其实际上已废除死刑。土耳其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它是欧洲委员会成员国,必须遵守有关规章。而欧洲人权公约早在1983年就要求各成员国废除死刑。如果土耳其不遵守欧洲人权法院关于停止死刑和重新审理的决定,可能受到政治制裁。土耳其承诺遵守欧洲人权法院的决定,如果不执行这些决定,土耳其在欧洲委员会内的部长委员会、议会和部长代表委员会的权利可能会被中止,这意味着土耳其不仅同欧盟无缘,同欧洲委员会的关系也要冻结一段时间。

法律判决之后的政治抉择

鉴于上述背景,在是否执行死刑问题上,土耳其政府面临来自国内外的强大压力。

土耳其国内有相当一部分人要求对奥贾兰判处并执行死刑。土耳其议会中有5个政党,目前有3个政党已非正式表示主张按法律判决执行死刑。

土耳其部分舆论认为,在上诉法院的裁决于今年秋天提交大国民议会之前,尤其是国家的最高层应当冷静斟酌,不能感情用事,应当全面考虑国家利益。执行死刑对恐怖分子有利,会加强库工党内的鹰派,减缓库工党崩溃的速度,给土耳其带来经济上的损失,破坏土同欧洲的关系,阻止山上的恐怖分子投诚,对东南部造成消极影响,危害社会安定。

如果土耳其遵守它所签署的国际公约,应等待欧洲人权法院对奥贾兰案的判决。也有人提议,土耳其应为自己的人民和自己的前途根据自己的基本选择和长远利益行事,不要管外人提什么样的要求和条件。

土耳其外交部的一位权威人士说,问题并不仅仅是根据公正审判作出的判决是否执行,也不是外界、尤其是欧洲对奥贾兰被判死刑已作出和将要作出的反应,根本问题是土耳其今后的定位问题。可见,是否对奥执行死刑,已经不是一个简单的法律问题,而是关系到土耳其今后的走向问题。土耳其二战后一直在为融入西方而努力。出于既要安抚国内民心又不得罪欧洲的考虑,奥贾兰一案久拖不决的可能性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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